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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江县今年第一批公租房配租方案公布
0 公众信息网 2016年11月23日
    为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日前,合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在合江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合江县2016年县城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第一批配租对象实物配租方案。

    本次拟配租的公租房房源共计425套,每套公租房均为水、电、气、光纤四通,室内简易装修。房源涉及江语长滩1、2、3号地块、定向限价房建设项目B区和C区。

    月租金按住房建筑面积计算,房屋租金不含物业费,水费、电费、煤气费等由承租人按规定交纳。符合廉租房条件的按廉租房租金标准执行,符合公租房条件的按公租房租金标准执行。租金标准分别是:符合廉租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均为0.80元/㎡/月;县城低收入(含最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为江语长滩7.20元/㎡/月,定向限价房建设项目B区和C区6.60元/㎡/月;在县城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为江语长滩8.40元/㎡/月,定向限价房建设项目B区和C区7.70元/㎡/月。

    申请对象是未抽中合江县第五期廉租房的家庭。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以家庭为申请单位,每个家庭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单身人士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以本人为申请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只限申请承租1套公共租赁住房。

    县城常住户口家庭申请公租房,应符合3个条件,一是未抽中合江县第五期廉租房的家庭;二是家庭成员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合江县城镇职工可支配收入70%,即2016年家庭人均月收入应低于1298元;三是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县城无私有住房和营业用房等房屋(含人均住房面积15m2及15m2以下),且未租住公有住房。

    申请人申请公租房,应当提交个人(或家庭)申请书;《合江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家庭成员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和婚姻状况证明;工作和收入证明;县房监所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分别出具的申请家庭全体成员住房档案查阅证明;诚信承诺书等。

    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应真实、完整、有效。涉及到的年限计算到2016年10月31日。所有证件、证明等材料均需核实原件并提供申请人签字确认的A4纸复印件一份。

    申请时间:2016年11月8日至2016年12月2日,逾期不予受理。

    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合江县房屋征收补偿和住房保障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并递交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社区,在社区工作人员的指导下申请人填写《合江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并将上述第四项规定的申请材料提交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社区。

    方案确定抽签配租大会于2017年2月21日上午9时,在合江剧场(714个座位)举行。

    配租将坚持“六公开一监督”原则。即:公开分配政策、分配程序、分配房源、分配对象、分配过程、分配结果。在纪检监察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证机关、申请人代表及新闻媒体的现场监督下,采取人工公开抽号轮候配租方式进行。

    县住保中心、合江镇、阜阳公司设立公开举报电话,受理群众对公租房管理工作的举报(电话:5212296、5265657、5267787)
 
    房源、户型和面积和具体申请流程办法和配租方式,请点击下方网址,登录合江县政府公众信息网查看。
    http://www.hejiang.gov.cn/template/default/news_detail.jsp?id=5c26e07857b7171201586adaabde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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