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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公布疫情防控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合江人,引以为戒!!
0 古蔺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叙永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01月13日

近期,新冠肺炎疫情在国内呈现多点散发、局部暴发的态势,各地疫情防控工作形势严峻。

现整理古蔺县、叙永县近期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期间的部分违法犯罪典型案例,以此警示,望大家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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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叠园酒家违规办“搬家酒”停业整顿

2022年,彰德街道彩叠园酒家在14日参加餐饮业疫情防控培训,签订承诺书明白卡后,于15日为他人办理搬家酒,就餐人员达15桌,其未向街道和社区报备,现场也未对进出人员落实测体温、戴口罩、查验健康码防控要求,从业人员未佩戴口罩。

此行为违反了《古蔺县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严格落实公共场所疫情防控十必须的通告》,依据《关于严格落实公共场所疫情防控十必须的通告》的规定,责令古蔺县彩叠园酒家停业7天整顿。

古蔺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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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源酒店疫情防控管理漏洞

20211224日,经有关部门核查,古蔺县绿源酒店未按规定严格落实重点场所疫情防控措施,防疫管理存在明显漏洞,直接导致有重点地区返蔺人员入住情况而未及时排查上报,严重影响了全县的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古蔺县人民政府金兰街道办事处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部门立即对该酒店进行联合执法,责令其停业整顿3天,待整改验收合格后才可重新营业。

古蔺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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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业主未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20211110日,县市场监管局局所联动,由局领导带队,县局业务股室牵头,成立冷链食品、药品、餐饮和农贸市场督查组各1个,对重点场所商户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发现彰德街道的三道菜中餐店、战友之家中餐店、李芝林大药房兰苑直营店,金兰街道的古蔺县惠康大药房莱茵河畔直营店、徐庆余堂大药房未严格落实测温、扫码、设一米线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古蔺县益客商贸有限公司冻库部分从业人员未佩戴口罩、未落实每周核酸检测。执法人员已当场责令上述商户整改,商户随即停业开展整顿。

古蔺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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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公司未按规定销售冷链食品

2021823日,古蔺县渝味一方传统餐饮有限公司违反《古蔺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在经营过程中,购进从阿根廷进口的冷冻牛肉,未按照相关规定将进入我县设立的进口冷冷链冷冻食品集中监管仓消毒检测,未取得《出仓证明》,且在其经营的餐饮店内销售。

825日依法对其公司相关责任人孙勋处以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

古蔺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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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因疫情防控不力停业整顿 

2021117日上午,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发现四川永正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古蔺县下桥直营店(古蔺县东新街28号)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对进店购药人员未进行体温测量,未要求顾客扫场所码、佩戴口罩,另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和抗生素等4类药品时未进行实名登记上报,执法人员现场责令其整改,该药店随即自行停业开展整顿。

202111月份以来,累计巡查药店80余家,发现并整改问题18个。

古蔺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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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擅自诊治具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

20211222日,县卫生健康局对全县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发热门诊、医务人员防护、医疗机构物资储备、消毒隔离和学校传染病防控、公共场所传染病防控、生活饮用水传染病防控、集中隔离场所等进行日常监督执法检查,现场发现丹桂镇现龙村第一村卫生室作为不具诊治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擅自诊治具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诊所等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21〕46号)相关规定,随即要求其立即停业整改。

2021年累计停业整顿医疗机构11家,均为擅自诊治具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

古蔺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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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某隐瞒行程造成疫情防控恶劣影响

20211017日,兰州西站到西安北站D2664次列车发现2名新冠肺炎初筛阳性者,马蹄卫生院医生周某与该2名新冠肺炎初筛阳性者同坐一列车厢,而周某隐瞒轨迹,未报备出省情况,且周某具有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经验。20211023,周某收到赣榆区短信通知,其一码通为黄码,仍然未报备也未采取相关防疫措施,且继续在马蹄卫生院正常上班。20211024日,周某被确定为密切接触者,造成马蹄卫生院全体职工集中隔离并全院停诊。

此行为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周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

古蔺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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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某良不听劝阻影响疫情防控秩序

20211119日上午9时许,在古蔺县下桥农贸市场,邱某良不听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劝阻,强行冲出下桥农贸市场只能供于进入的单向入口,并在冲撞过程中撞到一名正在现场工作的疫情防控志愿者,严重影响现场疫情防控秩序,造成下桥农贸市场入口处严重堵塞,产生了疫情风险。

违法行为人邱某良被处以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已于20211120日执行拘留。

古蔺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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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干部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漏管

20217月,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某乡镇镇村干部潘某科、宪某文、王某宏3人在检查、督促返乡人员信息摸排、统计上报、人员管控等工作中履职不力,致使中高风险地区红码返乡人员脱离管控,造成疫情防控不良影响。

20219月,潘某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宪某文受到政务记过处分;王某宏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

古蔺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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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纪律

2021722-26日,某县级部门干部王某正在未履行请假、登记备案手续的情况下前往湖南省张家界旅游。期间,在张家界景区《魅力湘西》剧场观看演出,726日返回古蔺。727日,湖南省张家界市通告722日在《魅力湘西》剧场观看演出的人员中有3名新冠肺炎核酸检测为阳性。

王某正不假外出旅游,给全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造成被动。202110月,王某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古蔺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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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重要信息摸排遗漏

2021年4月15日至19日,舒某某、杨某前往澳门旅游,两人返叙当日便口头将境外旅游情况向所在村委会报告。某村支部副书记杨某超在得知舒某某、杨某两人是境外返乡人员后,未要求摸排人员将两人返乡信息报送乡疫情防控办公室,导致疫情防控重要信息迟报、漏报。

杨某超在疫情防控工作中麻痹大意,导致疫情防控重要信息摸排遗漏,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8月,杨某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叙永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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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违规为其子操办婚宴

2021年9月30日至10月1日,某镇某村村委委员魏某户在未向村、镇报备的情况下,违规为其子操办婚宴70桌,且参加婚宴人员未采取任何防疫措施。

魏某户(非中共党员)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涉嫌违反工作纪律,造成不良影响。2022年1月,叙永县监察委员会对魏某户进行立案调查。

叙永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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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纪律

2021年10月18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对10月4日以来有甘肃省兰州市、张掖市等地来(返)叙人员进行排查。

2021年10月5日至15日,某县级单位干部谢某在未履行出省报备手续的情况下,前往兰州、张掖等地旅游。返叙后,谢某未主动向所在社区和单位上报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给全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造成被动。2021年12月,谢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叙永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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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未按规定销售进口冷链食品

2021年8月4日,叙永县蔺郎超市违反《叙永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购入进口“王牌冻南美虾”,未按照规定将5箱“王牌冻南美虾”申报进入叙永县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登记、消毒和核酸采样检测,在未取得《出仓证明》的情况下,直接将该批次货物在超市内销售。

2021年8月11日,依法对叙永县蔺郎超市相关责任人孔某某处以5日拘留的行政处罚。

叙永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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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因疫情防控不力被停业整顿

2021年12月25日至28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督查发现叙永县华元大药房、仁济大药房、永正药房诚信连锁店、济仁堂大药房4家药店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存在药店员工未佩戴口罩、未对进店购药人员进行体温测量,要求扫码进出、佩戴口罩等问题。

县市场监管局责令上述4家药店停业整顿。

叙永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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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非法营运被查处

2021年12月17日,叙永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疫情防控打击非法营运工作中,查获车牌号为川E038J6的车主温某某在未佩戴口罩,且车辆和驾驶员均无合法证件的情况下,通过“滴滴打车”平台装载乘客的行为,疫情期间涉嫌非法营运。根据相关规定,依法对温某某处以一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叙永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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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不扫码强闯超市影响疫情防控秩序

2021年9月18日上午,周某在进入超市时自称没带手机,无法扫描场所码,被超市工作人员拦下后,周某情绪激动,随即与超市工作人员发生肢体冲突,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周某的行为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公安机关对周某作出警告的治安处罚。

叙永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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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擅自诊治具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

2021年11月7日,叙永县卫生健康局在对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发热门诊、医务人员防护、医疗机构物资储备、消毒隔离和学校传染病防控、公共场所传染病防控、生活饮用水传染病防控、集中隔离场所的执法监督检查中,发现落卜镇大树村第三卫生室未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医生工作期间未佩戴口罩,未穿工作服,消毒记录不完善等问题。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诊所等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21〕46号)相关规定,责令落卜镇大树村第三卫生室关闭停业整顿15天,对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立案查处。

2021年以来,已责令25家擅自诊治具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的卫生医疗机构停业整顿。

叙永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

让我们始终保持战时状态

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法律规定

配合落实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主动履行防疫责任和社会义务

不做疫情防控的添堵人

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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