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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城市】从小事做起,培育文明新风尚
0 合江县融媒体中心 2020年12月10日
    自11月1日正式公布实施《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理》以来,已经一个多月的时间了,大家一起去感受市民眼中合江街头巷尾的变化。

《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于2020年8月28日经泸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2020年9月29日经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自2020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文明究竟是怎样界定的呢?在我们的身边又存在着哪些令人厌恶的不文明行为呢?

马路劝导员李春英说:“我刚来的时候,行人都往马路中间走。”

市民任中勤说:“很多人在街上都随便乱扔垃圾。”

为减少这些不文明行为的发生,合江县多次组织开展了文明宣传活动、在多地设立了文明宣传标识标语、在多处街道新增了垃圾桶、在多个路口设立了劝导员,多措并举促进城市面貌焕发活力。

市民贺茂平说:“垃圾桶多了,讲文明了,到处都干干净净的,没看到扔垃圾的人。”

市民诸洪财说:“现在乱丢烟头、乱吐痰、乱贴广告的都少了。”

通过《条例》的实施,公民的素质有了较大的改善,身边的环境明显变好了,居民的素质也提高,文明习惯从小事逐渐开始改变,越来越多人不仅自己有所行动,也由衷地号召其他社会力量参与进来,共建文明新风尚。

    (合江县融媒体中心:王易 胡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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