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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出台“老楼装新梯”新规! “一户拦全栋”不得行!!
0 四川省人民政府网 2022年01月12日

近日,四川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出满足“双2/3参与、双3/4同意”条件后,业主即可启动电梯增设。这对于很多老旧小区苦于有个别不同意而未能安装电梯的居民来说,无疑是一个好消息。

《指导意见》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

 

(图来源于网络)

在老旧小区加装电梯,高层和低层住户难以达成一致是最大难点。在原四川省电梯增设条件中,业主同意比例为:“经本梯号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其他业主无异议”。这意味着,只要有一户不同意,就无法进行老旧小区电梯的增设,出现“一户拦全栋”现象。对此,《指导意见》取消“其他业主无异议”条款,将业主同意比例调整为“有电梯增设意愿的业主,就是否增设电梯征求本单元全体业主意见,由本单元房屋专有部分面积占比2/3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2/3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3/4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3/4以上的业主同意”。《指导意见》施行后,“双2/3参与、双3/4同意”业主就可以进行编制方案、申报部门审查等程序。“双2/3参与、双3/4同意”将推动电梯增设,那么对此有异议怎么办?《指导意见》特别明确:若利害关系人对电梯增设事项有异议的,可依照“两调一诉”解决。“两调”即:申请人与利害关系人协商意见不一致的,由社区居委会组织调解;一方拒绝社区居委会调解或经调解未达成一致意见的,由属地街道办事处组织调解。“一诉”为:利害关系人也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指导意见》同时还提出:申请电梯增设的业主中有老年人、残疾人、失能人员的,在调解中予以优先照顾。“老楼装新梯”中,政务服务和后期管理维护如何跟上?根据《指导意见》,结合“放管服”改革要求和工作实际,我省推动老旧小区装电梯,将部门审查时间由原来10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同时,将进一步强化电梯制造企业责任,强化电梯增设后的维护保养、改造维修、检验检测、安全监管,保障电梯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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