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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法》实施在即 海外代购会消失吗?
0 人民日报 2018年11月12日

  河北省承德市网络代购经营者陈晨(右)从工作人员手中接过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刘环宇摄(人民图片)

  近年来,中国跨境电商快速发展,已经形成了一定的产业集群和交易规模。2018年8月31日,历时5年时间,历经4度审议,后又3次公开征求意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以下简称《电商法》)于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将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有声音称,《电商法》落地,海外代购“压力山大”,那么海外代购究竟将受到怎样的影响?代购时代真的要终结了吗?

  可以发现,让代购一族感到有压力的,主要是《电商法》所规定的电商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等条款。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在关于《电商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中提到,规定电商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登记是必要的,这主要是从我国的商事登记和税收征管制度上总体考虑,并且体现线上线下的公平竞争。那么,是否对于所有的电商经营者都需要进行市场主体登记呢?

  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周汉华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如果海外代购进行的是大规模的商业行为,就是市场主体,超过一定数额需要依法纳税;如果是偶尔出国帮家人朋友代购少量东西,则不需要登记,而“零星小额”的具体标准,还需等待市场监管总局明确。

  跨境电商享政策鼓励

  周汉华认为,作为一部规范和促进电商健康发展的综合性法规,《电商法》只是对跨境电商做了一些原则上的规定,对代购这种业态的影响还不到终结这个程度,就此说海外代购到了末日是不准确的。总体而言,《电商法》对于跨境电商是持鼓励态度的。例如,《电商法》的第五章明确写到,国家促进跨境电商发展,建立健全适应跨境电商特点的海关、税收、进出境检验检疫、支付结算等管理制度。

  个人代购面临转型

  周汉华表示,这就是说,除了电商平台上的商家,那些通过微信、网络直播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都涵盖在内。一般所称的海外代购大多通过社交平台完成交易,属于跨境电商经营者,是《电商法》的适用对象。

  那么,在《电商法》实施之后,从事海外代购的个人将有何选择呢?董毅智告诉记者,目前看来,要么转型为从事跨境电商的小微企业,要么偶尔少量进行代购。他分析说,目前代购们的利润点在于免交关税、消费税,这与以往的执法依据不够明确、执法程度不够到位有关,现在立法已经明确,执行上也没有技术阻碍,一旦成本上去了,代购们的优势就会不复存在。因此长远来看,个人代购生存的空间是越来越小的。(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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