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房产,缴税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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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详
2016年11月03日

什么是不动产营业(租赁)税收?
一、房产税
1、房产税的征税范围?
答: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2、房产税的纳税人?
答: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3、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答: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4、房产税的税率?
答: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个人住房出租的,税率为4%。
5、房产税的纳税期限?
答: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我省规定的期限为每年5月15日前缴纳上半年的房产税,11月15日前缴纳下半年的房产税,遇节假日顺延。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
1、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
答: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2、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
答: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
3、我市城镇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是多少?
答:一类地区12元/㎡;二类地区9元/㎡;三类地区6元/㎡;四类地区4元/㎡;工业园区8元/㎡。
4、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期限?
答: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我省规定的期限为每年5月15日前缴纳上半年的城镇土地使用税,11月15日前缴纳下半年的城镇土地使用税,遇节假日顺延。
5、新获得土地,什么时候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
答:取得土地时合同(协议)有明确交付土地时间的,以交付土地时间次月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取得土地时合同(协议)没有明确交付土地时间的,以签订合同(协议)次月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实际占用了土地没有任何手续的,以实际用地的次月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个人出租房屋应缴纳哪些税款?
答:根据财税〔2008〕24号、财税〔2015〕96号、财税[2016]3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等等。应缴纳房产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印花税。
四、经营单位或个人自用房屋应缴纳哪些税款?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应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年应纳房产税=房产原值×(1-30%)×1.2%(税率)
年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面积×适用税额
一、房产税
1、房产税的征税范围?
答: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2、房产税的纳税人?
答: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3、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答: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4、房产税的税率?
答: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个人住房出租的,税率为4%。
5、房产税的纳税期限?
答: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我省规定的期限为每年5月15日前缴纳上半年的房产税,11月15日前缴纳下半年的房产税,遇节假日顺延。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
1、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
答: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2、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
答: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
3、我市城镇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是多少?
答:一类地区12元/㎡;二类地区9元/㎡;三类地区6元/㎡;四类地区4元/㎡;工业园区8元/㎡。
4、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期限?
答: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我省规定的期限为每年5月15日前缴纳上半年的城镇土地使用税,11月15日前缴纳下半年的城镇土地使用税,遇节假日顺延。
5、新获得土地,什么时候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
答:取得土地时合同(协议)有明确交付土地时间的,以交付土地时间次月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取得土地时合同(协议)没有明确交付土地时间的,以签订合同(协议)次月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实际占用了土地没有任何手续的,以实际用地的次月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个人出租房屋应缴纳哪些税款?
答:根据财税〔2008〕24号、财税〔2015〕96号、财税[2016]3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等等。应缴纳房产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印花税。
四、经营单位或个人自用房屋应缴纳哪些税款?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应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年应纳房产税=房产原值×(1-30%)×1.2%(税率)
年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面积×适用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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