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江县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政策浅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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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详
2016年11月18日

为实现合江县2017年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计划,现将国家、省、市、县有关教育扶贫学生资助政策简要解释如下:
一、学前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项目:减免保教费。
标准:按照实际收费标准据实免除。
范围:全县所有适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
操作办法:
1、家长向就读幼儿园书面申请(每年3月31日前和9月30日前完成)。
2、幼儿园初审汇总上报(每年4月15日前和10月15日前完成)。
3、教育、扶贫部门审核公示(每年4月30日和10月31日前完成)。
备注: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按当地同类公办幼
儿园收费标准等额补助,其收费标准高于财政补助标准部分,由学生家庭承担。
二、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项目一:减免学杂费、教科书费、作业本费、农村公办学校住校学生住宿费。
标准:按照实际收费标准据实免除。在民办学校就读,高于同类公办学校收费标准部分费用由学生家庭承担。
范围:全县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操作办法:由学生所在的就读学校直接免收学杂费、教科书费、作业本费、农村公办学校住校学生住宿费。
项目二:住校学生生活补助。
标准:公办学校所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住校学生给予生活补助:小学1000元/年·生,初中1250元/年·生。
范围:全县公办学校所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住校学生。
操作办法:由学生向就读学校申请。
三、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政策
项目一:减免学费。
标准:按照实际收费标准据实免除。在民办学校就读,高于同类公办学校收费标准部分费用由学生家庭承担。
范围:全县所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普通高中在校学生。
操作办法:由学生向就读学校申请。
项目二:普高助学金。
标准: 2000元/生·年。在民办学校就读,高于同类公办学校收费标准部分费用由学生家庭承担。
范围:全县所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普通高中在校学生。
操作办法:由学生向就读学校申请。
四、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资助政策
项目一:减免学费。
标准:按照公办中职学校实际收费标准据实免除。在民办学校就读,高于同类公办学校收费标准部分费用由学生家庭承担。
范围:全县所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职全日制在校学生。
操作办法:由学生向就读学校申请。
项目二:中职助学金。
标准: 2000元/生.年
范围:全县中职学校一、二年级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职学生。
操作办法:由学生向所在学校申请。
项目三:生活补助。
标准: 1000元/年·生。
范围:全县所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职全日制在校学生。
操作办法:
1.学生在线申请(每年春季学期于2月1日至3月31日开放注册申请,秋季学期于8月1日至11月15日开放注册申请)。学生进入省学生资助网,注册登录“四川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建档立卡资助系统),进行在线申请。
2.县级教育、人社、扶贫部门审核公示(分别在每年4月30日、11月25日前完成)。
3、资金发放。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职学生生活补助资金按学期发放,由生源地教育或人社部门负责学生资助工作的机构统一打卡发放到受助学生银行卡。
备注:民办中职学校学费高于当地公办学校同专业收费标准部分费用由学生家庭承担,中职学校艺术表演类专业学费不予减免。
五、高校(包含高职)在校学生资助政策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项目:无息助学贷款。
标准:专科、本科生最高可贷8000元/生·年,研究生最高可贷12000元/生·年。学生进校后用贷款资料向学校自愿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3000—5000元/生·年。
范围:户籍在合江的所有本专科生、研究生。
操作办法:
1、每年7月25日至9月30日向户口所在地区县资助中心自愿申请。
2、学生和学生家长(任一监护人)同时到县学生资助中心签订一份贷款协议,交给县学生资助中心书面资料(即学生身份证复印件、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高校录取通知复印件和经社区、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或就读高中学校盖章的申请表原件),在国家开发银行网络平台注册提交电子申请立即办理成功。
3、其它事项由县学生资助中心和国家开发银行负责完成。申请表可在市教育局和各区县教育局网站上下载,已进入高校在读还没有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下一年可继续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二)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本专科学生学费和生活费补助
项目: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本专科学生学费和生活费补助。
标准:4000元/年·生(学费2000元、生活费2000元),连续资助直到学业结束。
范围:全县2016年及以后被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以教育部当年公布的名单为准)录取就读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专科和本科,下同)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操作办法:
1、学生在线申请(每年8月1日至10月20日开放注册申请)。学生进入省学生资助网,注册登录建档立卡资助系统,进行在线申请。
2、高校审核(每年10月31日前完成)。有关省内地方属高校登录建档立卡资助系统,对申请人的学籍信息(录取时间、在读学历和学制年限、是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是否在籍在读等)和学费标准进行审核提交。在省内中央部属高校、省外高校就读的学生在线申请后,直接进入县级教育、扶贫部门审核。
3、县级教育、扶贫部门审核公示(每年11月15日前完成)。
4、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本专科学生学费和生活费补助按学年申请和发放,由生源地负责学生资助工作的管理机构统一打卡发放到受助学生银行卡,于每年12月底前完成资助工作。
备注:休学期间,暂停发放资助。本科毕业后攻读研究生的,不属于资助范围,但毕业当年专升本、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全日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可享受本资助政策。享受本资助政策的学生,可同时享受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助学金、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国家和省高校学生资助政策。
六、雨露计划
项目:生活费补助。
标准:每学年补助1500元,从2016年春季入学开始实施。
范围: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在校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高等职业教育包扩全日制普通专科教育、全日制普通高职教育。原则上应注册正式学籍,学籍的确认原则上以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学籍管理系统数据为准。
操作办法:享受补助的扶持对象需学生本人或家庭自愿向当地的乡镇扶贫部门申请。每位学生家庭享受本项扶持政策的同时,符合条件的,仍可享受国家其他职业教育支助政策。
备注:本人户籍已迁出本村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如户籍迁至学校的高职在校生),同样享受扶持政策。上一学期享受过补助政策,且尚未完成再读职业教育学业的补助对象,继续享受补助政策,直到毕业为止。
七、合江县教育扶贫救助基金
项目:合江县教育扶贫救助基金。
标准:
1、学前教育阶段、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救助标准:500元/户.年。
2、普通高中阶段、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学生救助标准:500-800元/户.年。
3、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含高职专科、本科)救助标准:800-1000元/户.年。
4、特殊困难的学生根据家庭实际困难情况,经县教育基金管理领导小组批准,在5000元/户.年范围再次救助;超过5000元/户.年,报县人民政府批准。
范围:全县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
操作办法:本人申请——村级初审——乡镇复审——乡镇公示——县级审批——拨付发放。
学生资助政策咨询电话:
县教育局计财股办公室:0830—5269747
一、学前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项目:减免保教费。
标准:按照实际收费标准据实免除。
范围:全县所有适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
操作办法:
1、家长向就读幼儿园书面申请(每年3月31日前和9月30日前完成)。
2、幼儿园初审汇总上报(每年4月15日前和10月15日前完成)。
3、教育、扶贫部门审核公示(每年4月30日和10月31日前完成)。
备注: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按当地同类公办幼
儿园收费标准等额补助,其收费标准高于财政补助标准部分,由学生家庭承担。
二、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项目一:减免学杂费、教科书费、作业本费、农村公办学校住校学生住宿费。
标准:按照实际收费标准据实免除。在民办学校就读,高于同类公办学校收费标准部分费用由学生家庭承担。
范围:全县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操作办法:由学生所在的就读学校直接免收学杂费、教科书费、作业本费、农村公办学校住校学生住宿费。
项目二:住校学生生活补助。
标准:公办学校所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住校学生给予生活补助:小学1000元/年·生,初中1250元/年·生。
范围:全县公办学校所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住校学生。
操作办法:由学生向就读学校申请。
三、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政策
项目一:减免学费。
标准:按照实际收费标准据实免除。在民办学校就读,高于同类公办学校收费标准部分费用由学生家庭承担。
范围:全县所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普通高中在校学生。
操作办法:由学生向就读学校申请。
项目二:普高助学金。
标准: 2000元/生·年。在民办学校就读,高于同类公办学校收费标准部分费用由学生家庭承担。
范围:全县所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普通高中在校学生。
操作办法:由学生向就读学校申请。
四、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资助政策
项目一:减免学费。
标准:按照公办中职学校实际收费标准据实免除。在民办学校就读,高于同类公办学校收费标准部分费用由学生家庭承担。
范围:全县所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职全日制在校学生。
操作办法:由学生向就读学校申请。
项目二:中职助学金。
标准: 2000元/生.年
范围:全县中职学校一、二年级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职学生。
操作办法:由学生向所在学校申请。
项目三:生活补助。
标准: 1000元/年·生。
范围:全县所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职全日制在校学生。
操作办法:
1.学生在线申请(每年春季学期于2月1日至3月31日开放注册申请,秋季学期于8月1日至11月15日开放注册申请)。学生进入省学生资助网,注册登录“四川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建档立卡资助系统),进行在线申请。
2.县级教育、人社、扶贫部门审核公示(分别在每年4月30日、11月25日前完成)。
3、资金发放。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职学生生活补助资金按学期发放,由生源地教育或人社部门负责学生资助工作的机构统一打卡发放到受助学生银行卡。
备注:民办中职学校学费高于当地公办学校同专业收费标准部分费用由学生家庭承担,中职学校艺术表演类专业学费不予减免。
五、高校(包含高职)在校学生资助政策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项目:无息助学贷款。
标准:专科、本科生最高可贷8000元/生·年,研究生最高可贷12000元/生·年。学生进校后用贷款资料向学校自愿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3000—5000元/生·年。
范围:户籍在合江的所有本专科生、研究生。
操作办法:
1、每年7月25日至9月30日向户口所在地区县资助中心自愿申请。
2、学生和学生家长(任一监护人)同时到县学生资助中心签订一份贷款协议,交给县学生资助中心书面资料(即学生身份证复印件、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高校录取通知复印件和经社区、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或就读高中学校盖章的申请表原件),在国家开发银行网络平台注册提交电子申请立即办理成功。
3、其它事项由县学生资助中心和国家开发银行负责完成。申请表可在市教育局和各区县教育局网站上下载,已进入高校在读还没有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下一年可继续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二)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本专科学生学费和生活费补助
项目: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本专科学生学费和生活费补助。
标准:4000元/年·生(学费2000元、生活费2000元),连续资助直到学业结束。
范围:全县2016年及以后被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以教育部当年公布的名单为准)录取就读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专科和本科,下同)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操作办法:
1、学生在线申请(每年8月1日至10月20日开放注册申请)。学生进入省学生资助网,注册登录建档立卡资助系统,进行在线申请。
2、高校审核(每年10月31日前完成)。有关省内地方属高校登录建档立卡资助系统,对申请人的学籍信息(录取时间、在读学历和学制年限、是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是否在籍在读等)和学费标准进行审核提交。在省内中央部属高校、省外高校就读的学生在线申请后,直接进入县级教育、扶贫部门审核。
3、县级教育、扶贫部门审核公示(每年11月15日前完成)。
4、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本专科学生学费和生活费补助按学年申请和发放,由生源地负责学生资助工作的管理机构统一打卡发放到受助学生银行卡,于每年12月底前完成资助工作。
备注:休学期间,暂停发放资助。本科毕业后攻读研究生的,不属于资助范围,但毕业当年专升本、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全日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可享受本资助政策。享受本资助政策的学生,可同时享受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助学金、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国家和省高校学生资助政策。
六、雨露计划
项目:生活费补助。
标准:每学年补助1500元,从2016年春季入学开始实施。
范围: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在校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高等职业教育包扩全日制普通专科教育、全日制普通高职教育。原则上应注册正式学籍,学籍的确认原则上以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学籍管理系统数据为准。
操作办法:享受补助的扶持对象需学生本人或家庭自愿向当地的乡镇扶贫部门申请。每位学生家庭享受本项扶持政策的同时,符合条件的,仍可享受国家其他职业教育支助政策。
备注:本人户籍已迁出本村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如户籍迁至学校的高职在校生),同样享受扶持政策。上一学期享受过补助政策,且尚未完成再读职业教育学业的补助对象,继续享受补助政策,直到毕业为止。
七、合江县教育扶贫救助基金
项目:合江县教育扶贫救助基金。
标准:
1、学前教育阶段、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救助标准:500元/户.年。
2、普通高中阶段、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学生救助标准:500-800元/户.年。
3、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含高职专科、本科)救助标准:800-1000元/户.年。
4、特殊困难的学生根据家庭实际困难情况,经县教育基金管理领导小组批准,在5000元/户.年范围再次救助;超过5000元/户.年,报县人民政府批准。
范围:全县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
操作办法:本人申请——村级初审——乡镇复审——乡镇公示——县级审批——拨付发放。
学生资助政策咨询电话:
县教育局计财股办公室:0830—5269747
合江县教育局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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