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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源业主一件烦心事:私家车位被占了……
0 合江新闻网 2016年12月12日
    随着私家车的普及,住宅小区里的停车位也是一位难求,在一些小区,私家车位被“占领”的情况时有发生,面对自己的权益受损,你会采取那种方式呢:堵路、划车、卸轮胎、粘贴小纸条……。NO、NO、NO,此方法行不通。
 
    12月11日,家住川源的程先生晚上回家,发现自己的车位被占,随即联系了该车车主胡某,胡某到现场却不肯把车移走,叫程先生给他找个车位才移车,考虑到是同一小区业主,程先生只是理论了两句,车主不愿移车程先生也没强求,当晚程先生只得把车停在车位过道边。第二天,程先车又联系该车主移车,该车主理由满满,就是不觉得自己占用别人的私家车位有什么不妥,双方为此争论不休,没法只得拔打110求助。
 
    记者去现场了解到,程先生车位被占还不止一次,安装地锁过不了几天就会被人人为砸坏,小区其他私家车位业主也屡遇这种情况,当问及现场出警民警,如果自己的私家车位经常被占,业主应该怎么办时,民警说应该找物业公司,找卖车位给业主的人。
 
    据了解,川源车库现没有物业具体在管理车位使用。那小区业主停车除了靠自觉遵守,遇乱停就只能处于混乱局面吗?于是,记者向代管该小区的物业公司某经理咨询,物业说,针对川源具体情况,现政府工作组已经入驻川源解决遗留问题,下一步将对车库进行规范管理。

    私家车位被占,显然不能采取堵路、划车、卸轮胎、粘贴小纸条等过激行为,也不可能说去找卖车位给你的人,虽说此次出警民警给记者支招中没提报警,但记者又电话咨询了合江镇派出所民警蓝晓锋,遭遇此类情况可以通过物管、社区或报警等途径解决。
 
    随后,记者联系了“合江新闻”法律顾问张江全,张律师认为: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物权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物权法》第三十五条“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第三十七条“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第三十二条“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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