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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四川评职称又添利民举措 不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
0 四川新闻网 2018年08月07日
  6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四川省人社厅获悉,为进一步方便群众、优化服务,近日,四川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职称申报时不再要求群众提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的通知》(川职改办函〔2018〕13号)(以下简称《通知》)。目前,《通知》已生效,这意味着,四川省各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在职称申报资格审查时不再要求群众提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通知》明确:2002届(含2002届)以后高等教育毕业生的学历查询,由各地、各部门的人事(职改)部门通过“证书编号”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以下简称学信网)上查验。2002届以前的高等教育毕业生,学信网上无法或无法准确查询其相关信息,由用人单位进行学历审查并由责任人签字、单位签章;自由职业者由其人事档案代理机构或工作地人事(职改)部门进行学历审查并由责任人签字、单位签章。

  《通知》明确:2008年9月1日后取得学位人员的学位查询,由各地、各部门的人事(职改)部门通过“证书编号”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以下简称学位网)上查验。2008年9月1日前取得学位人员,学位网上无法查询其相关信息,由用人单位进行学位审查并由责任人签字、单位签章;自由职业者由其人事档案代理机构或工作地人事(职改)部门进行学位审查并由责任人签字、单位签章。

  同时,《通知》还要求,各级要进一步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对在申报评审中学历、学位造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对于不认真履职,造成假学历参评获取职称情形的,将对审查单位进行严肃追责。

  据悉,《通知》的出台,有效解决了群众申请职称时需提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的堵点、痛点问题,实现了让信息跑起来,群众少跑路,服务型政府的职能得以进一步体现。(记者 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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